羅昌平侵犯百度名譽權案終審敗訴:需向百度賠償18萬 2019-01-09 服務器租用 188 36氪訊,北京市第一中院對于“百度訴羅昌平侵權案”終審判決如下:駁回上訴,VPS,維持原判,責令羅昌平向百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支出損失共計18萬元,并在其新浪微博顯著位置持續十日發布致歉聲明。2018年年初,前媒體人“羅昌平”通過微博爆料,域名購買 directadmin購買,稱百度成立“打頭辦”“年終獎5個月”。百度否認此事,并以侵犯企業名譽為由將羅昌平起訴至北京市海淀法院。 上篇:AI技術服務肯定是跑不起來的 下篇:4G用戶本月凈增數300.5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