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IDC圈2月17日報道,昨日上午,海淀法院宣布官方微博動靜,一家網絡公司和一位李先生將騰訊訴上法院,與其“爭奪”weixin.com域名。因為此前,騰訊通過仲裁得到了該域名,隨后原告便以更早注冊該域名為由,,要求判令原告有權持有并利用該域名。今朝,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注冊“weixin”域名比騰訊早十年
該案原告是北京將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一位29歲的李先生。2000年11月21日,原告注冊了weixin.com域名,原告通過合法的受讓方法成為了weixin.com域名的所有人,承繼了該域名注冊時發生的權益。
而在2015年12月1日,被告騰訊公司向亞洲域名爭議辦理中心香港秘書處就該域名提出投訴,仲裁中心審理后做出裁決,將該域名轉移給了騰訊公司。
原告認為,騰訊公司無論是在中國大陸照舊在大陸之外的臺灣、香港、馬來西亞等地域和國度,最早注冊包括“weixin”/“微信”的商標均是在2011年10月25日,比原告方的注冊時間晚了10年多。直到2011年頭,騰訊才向公家推出“微信”觀念。
騰訊:原告涉嫌惡意利用域名
原告方暗示,其獲取域名的目標并非向競爭敵手出售、出租可能轉讓,也不是為了阻止被告以爭議域名反應其商標,更不是為了粉碎騰訊的正常業務。
另外,原告在網站的顯著位置加注了“非官方”字樣,并用突出字號明晰聲明網站“與騰訊微信無任何干聯,非騰訊微信官方網站”。所以,原告在域名的注冊和利用上不具有惡意。
而騰訊公司則認為,“weixin”是騰訊“微信”漢字商標的漢語拼音,爭議域名與該商標容易引起夾雜。而自2011年“微信”產物推出以來,“微信”品牌已得到極高知名度。原告修改網站內容以作夾雜性利用,應屬于惡意利用。
業內:屬于資源處事類網站
北青報記者查詢weixin.com域名注冊信息發明,該域名的注冊工錢“li ming”,建設時間為2000年11月21日,逾期時間為2017年11月21日。
今朝,該網站仍在運營中。登錄后,可見該網站名為“非官方微信開拓者平臺”,主要運營微信開拓論壇,提供微信開拓方面的問答求助、公家號開拓等答疑成果外,尚有資訊類新聞。在網頁最下方,有一行較為精明的聲明,稱“本網站與騰訊微信無任何干聯,非騰訊微信官方網站”。還注明“weixin.com是專業的第三方微信開拓者平臺,為生態而生”。
北青報記者相識到,提倡本次訴訟的原告之一李先生是該網站的認真人,但由于出于多方思量,李先生婉拒了本報記者的采訪。
而有知情業內人士向北青報記者暗示,該網站是今朝海內最大的基于微信的第三方技能開拓者社區,主要是為技能開拓者們提供免費的處事和咨詢,帶有公益性質,屬于開源類處事網站。
專家:如何鑒定域名注冊時間是核心
微信的域名之爭為何要由亞洲域名爭議辦理中心來舉辦仲裁?中國政法大學常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暗示,因涉案的域名是。com域名,而。com域名是由美國的ICANN(美國互聯網絡名稱和代碼分派公司)來打點的,在亞洲假如產生域名爭議,將由亞洲域名爭議辦理中心來仲裁。
趙占領認為,詳細到這次的微信域名之爭,到底是不是惡意搶注此刻還要觀點院訊斷功效。該案的非凡性在于,爭議域名注冊時間為2000年, weixin/微信的注冊時間是在2011年,可是爭議域名期間注冊人改觀過多次,最后一次改觀是2015年6月,憑據世界常識產權組織的相關法則,域名注冊更新視為新的注冊,這樣爭議域名的注冊時間釀成了去年最后一次改觀的時間。亞洲域名爭議辦理中心大概就是按照這個法則來作出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