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選型及配置
1、蓄電池容量配置要合適。既要考慮變電站的經常性直流負荷,又要考慮交流失電后變電站事故照明的負荷,較適宜的蓄電池配置容量是8~10h的放電率。絕不能將不同廠家和不同容量的電池安裝在一起使用。
4、活性物質軟化。隨著電池循環次數的增加,晶型由Or.型向B型轉化。B型的晶粒相對細小,結合力較差,導致活性物質的網格結構被削弱,最終活性物質軟化脫落(也稱為泥化),導致電池失效。
5、在蓄電池不均衡性較大、較深度地放電后,或運行三個月時,都應采用均衡的方式對電池進行補充充電。
1、蓄電池組工作時容量達不到標稱容量,嚴重的出現個別電池放電起始就達到下限。蓄電池組容量不足和問題完全可以通過容量測試或內阻在線測試等方法及時發現。
2、每天檢查蓄電池的浮充電流是否在合格范圍內并做記錄。當蓄電池的浮充電流突變時應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國家電網公司《直流電源系統技術標準》《直流電源系統運行規范》《直流電源系統檢修規范》于2005年開始制定,2006年正式實施。在此之前,由于標準不明確、不統一,各供電公司的蓄電池組的維護工作開展極不均衡。
7、對蓄電池的檢查測試記錄數據應妥善保存,每運行半年,需將運行的數據與原始數據進行比較,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如發現個別電池(2V系列)浮充電壓低于2.18v/單體時,應對電池組進行人工轉換均衡充電,充電方法為:25℃時2.30V/單體,需24h;或25℃時2.35V/單體,需12h,均充后若仍不能恢復正常的電池應盡快聯系廠家處理。端電壓是反映電池工作狀況的重要參數,所以測量電池端電壓不能只在浮充狀態,還應在放電狀態下進行。
通過對電池故障原因的分析研究,證實蓄電池故障是有規律可循的,并通過一些切實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大大提供蓄電池運行維護水平和大幅降低蓄電池運行故障。
變電站蓄電池組運行過程中表現可能失效的現場浮充電壓過高/過低、內阻偏大、輕度硫化、滲液爬液、殼體變形、失水等,而已經失效的電池經常表現為以下三種情況:
3、每月應測一次電池單體電壓及終端電壓。
4、為保證電池有足夠的容量,每年要進行一次容量恢復試驗(即大充大放),讓電池內的活化物質活化,恢復電池的容量。
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