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大數據殺熟”幾乎都是B2C,消費者與商家信息嚴重不對稱,消費者完全處于無知狀態,消費者認為自己獲得的價格是公允的大眾價格,是純粹地被欺騙。
據2018年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的報告中不完全統計,滴滴、攜程、飛豬旅行以及淘票票在內的多家電商平臺均被曝疑似存在“殺熟”的情況,涵蓋了在線差旅、在線票務、網絡購物、交通出行等多個領域,特別是OTA在線差旅平臺較為突出。
3月23日,滴滴出行CTO張博在滴滴內網發表了題為《滴滴從未有過“大數據殺熟”,以前沒有,以后也不會有》的帖子,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回應。
大數據時代賦予企業更多權利,將可能會失控的權利關在籠子,歐洲服務器租用 云服務器,這是成為一家偉大公司的先決條件。
張博強調,滴滴從未有過任何‘大數據殺熟’的行為,以前沒有,以后也永遠不會有。
互聯網平臺擁有大數據能力后,消費者站在對立面成為弱勢群體,如何約束互聯網平臺合法合規使用大數據,禁止“大數據殺熟”事件再度出現是相關監管部門的當務之急。
2018年9月,亞馬遜突破一萬億美金,站在全球科技企業頂峰。亞馬遜在承諾不使用價格歧視的定價策略之后,專心于將大數據運用在整個網站的推薦系統上。
援引安徽法制報中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曹磊所述,大數據“殺熟”的行為涉及面比較廣,需要多個政府部門參與監管,比如市場監管、商務、交通運管、旅游、工信、網信辦等。
中國互聯網行業被稱為美國互聯網行業的追隨者,“大數據殺熟”事件的出現也步了美國互聯網企業的后塵。
企業運營者的天職是將企業利益最大化,如何從用戶口袋掏出更多現金是他們思考的重點話題,“殺熟”成為最常用也是最好用的技巧。
擁有了大數據后,互聯網式“殺熟”讓用戶更為被動,大數據把用戶消費行為分析得清清楚楚,用戶對大數據所提供的價格基本屬于無知狀態,這種信息落差下讓大數據天生就有了“殺熟”的權利。
權力的囚籠
事件曝光后,亞馬遜CEO貝索斯不得不公開道歉,稱這只是向不同顧客展示的差別定價實驗,并承諾不再使用價格歧視的定價策略。
社會學家孟德斯鳩曾說,權利本身就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天生就有被濫用的危險,因此,想要防止權利濫用,就必須以權利約束權利。
“殺熟”并不是一個新名詞,自古就有,百科解釋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理性對熟人關系的侵蝕,社會上出現一些專門拿熟人下手謀取利益的行為,即為“殺熟”。面帶笑容,在親切搭訕、唏噓問候中,美國服務器租用,溫柔地宰你一刀。
2000年,美國電商網站亞馬遜被消費者發現,其根據潛在客戶的人口統計資料、在亞馬遜的購物歷史、上網行為以及上網使用的軟件系統,確定不同的報價。一款“泰特斯”的碟片給老顧客的報價為26.24美元,給新顧客的報價為22.74美元。
援引中國消費報中上海市百良律師事務所 王冰 律師所述,自古以來就有的“殺熟”和現在“大數據殺熟”是不同的。以前的“殺熟”主要是B2B的生意,即使偶爾的B2C,消費者和熟人賣家也有一個比價討價還價的機會。